入住指南
长期入住须知:
一、入寓原则
遵循入住、离住自愿的原则,凡未患有精神病、传染病的老人均可入住。
二、办理入住手续
1、老人入住前须进行体检。可自行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,做肝功系列、乙肝两对半和正位、侧位胸部X光(肺结核)检查;或提前一天通知我中心,让老人当天早上空腹至我中心社区医院进行体检。
2、监护人须提前一天到中心前台办理缴费及入住手续。携带入住老人体检报告,监护人和入住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老人一寸照片一张,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后,办理入住手续、签订入住协议。
3、老人入住后,需要经过半个月的观察期,在观察期内,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,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或屡次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情况,家属应按中心的要求接老人出寓,不得强行入住。
4、首次入住需缴纳费用:
(1)自理老人
入住保证金:3000元/人
入住费用:自入住之日起至月底的费用
(2)非自理老人
入住保证金:6000元/人
入住费用:自入住之日起至月底的费用
三、老人需携带的物品
1、入住老人须携带日常换洗衣物及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。
2、中心统一配发床上用品(床单、被罩、枕套)。被褥可自带,但须经中心检查干净整洁无异味方可使用。
3、凡带入公寓的衣物或被褥,须做好标记,防止丢失。
四、房间安排
1、根据老人身体状况、生活习惯、结合老人自身需求,由中心统一安排房间,如入住后老人需要调换房间,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。
2、如果跟同住老人不能和谐相处,多次调房仍达不到满意,应服从中心安排,到单人间居住或自动退房离寓。
3、介助、介护老人根据身体情况调换房间时不另行通知。
五、护理方式
中心为老人提供普通流动性服务和个案护理。如有需要时,请使用呼叫系统,护理员会及时赶到。
六、退费规定
1、请假外出期间,床位费全额支付。伙食费按天计算,凡整天未在中心用餐的免收一天伙食费,凡用一餐收整天伙食费。护理费:前24小时不退(含24小时),超过24小时,每满24小时退一天。
2、保留床位: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、取暖费不退。
3、退房时按照实际入住天数计算。
4、退房规定:老人或家属须提前一周通知护理部,护理部准备相关出寓手续。
七、缴费时间
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费用,如逾期未缴,每日按应缴而未缴费用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。
八、探视时间
每天6:30——21:00
九、收费标准 单位:元/月/人